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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400835/2023-00420

    发文单位: 中共江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3-05-15

    效力状态: 有效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15:55 | 字号:       | 分享: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和荆州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县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按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一、受理问题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整治执法不规范问题。

1.滥用自由裁量权。重点整治执法尺度不一、处罚金额相差较大,擅自修改定性违法行为,擅自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等问题。

2.随意性执法。重点整治随意设置临时执勤点、随意拦截正常行驶车辆进行执法,超期扣车、不规范扣车等问题。

3.违法违规限高限宽。重点整治在主要街道违规设立限高设施阻断货车通行,限高设施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等问题。

(二)整治执法简单僵化问题。

1.“一刀切”执法。重点整治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及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进行处罚等问题。

2.运动式执法。重点整治日常检查松、专项行动紧,热衷于开展专项行动等问题。

3.过度执法。重点整治执法人员钓鱼执法等问题。

(三)整治执法粗暴问题。 

1.对待群众“冷横硬推”。重点整治未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执法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消极,语言生硬冰冷等问题。

2.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对应予以说服教育的轻微违法行为,直接实施罚款、记分处罚;对高速收费站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指导、监管不力,应予免费通行的政策不执行;对超载货车只处罚不整改,在没有消除违法行为的情况下直接放行等问题。

3.暴力执法。重点整治法治意识、为民意识淡薄,用拳脚执法,在执法中拎摔、殴打、拖拉当事人等问题。

(四)整治“逐利执法”问题。

1.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重点整治违规设定最低处罚数额,设置行政执法数量考核指标,违规下达非税收入任务等问题。

2.乱罚款、滥收费。重点整治乱罚款、滥收费,对符合免罚条件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等问题。

3.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重点整治随意设置电子抓拍系统等问题。

(五)整治执法“寻租”问题。

1.徇私枉法。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借执法之机捞油水、得好处、走人情;收受当事人好处,索要车主财物,违规放行等问题。

2.对非法中介扰乱秩序打击不力。重点整治非法中介乱象,企业办理货车通行证不便捷,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等问题。

3.辅警违法违规多发高发。重点整治执法单位违规安排无执法资格的合同制聘用辅助人员单独上路执法,执法或辅助人员与社会“黄牛”、非法人员勾结等问题。

三、反映问题线索的渠道

1.中共江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16-4722161(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来信来电地址:江陵县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江陵县花园路62号) 

2.江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电话:0716-4735826(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来信来电地址:江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江陵县荆江路北97号)

3.江陵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716-4018511 (工作日8:30-12: 00,14:30-17:30)

来信来电地址: 江陵县交通运输局法规股(江陵县荆江路北107号)

反映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中共江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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